论课程文本的“意义”与“意味”
课程文本不但有“意义”,而且有“意味”.课程文本的“意义”所反映的是客观化于课程文本之中的作者意图与课程文本所言及的事物本身,它具有区别于“意味”的三个明显特征:一是不依赖于读者而独立存在的“客体自主性”;二是读者只能按照课程文本的“意义”自身所给出的那样而予以接受的“被给予性”;三是通过共有、共识和公用而表现出来的“公共性”.课程文本的“意味”所反映的则是课程文本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是课程文本的“意义”对读者的存在所指示的可能性,它具有区别于“意义”的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反映课程文本的“意义”与读者之间内在关联的关系性;二是由读者的自主建构而得以不断生成的人为性;三是来源于读者个人生活并服务于读者个人生活的私人性.
课程文本、意义、意味、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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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生命体验取向的课程设计研究"W2011075;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区域经济视域下普惠性幼儿园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研究"项目12YJA880166的研究成果
201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6-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