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村”过程中的混混进入
“项目进村”过程中的混混进入为审视资源下乡背景下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提供了切入点.本文以三个村庄的“项目进村”实践为经验表述对象,呈现“项目进村”过程中混混进入的不同类型及其政治、社会后果,进而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展开学理探索.研究表明,经营村庄、经营项目以及“灰色代理”构成混混进入涉农项目实施的三大主要行动类型,且分别导致村级权力结构固化、资源输入渠道阻塞以及乡村治理空间萎缩等政治、社会后果.“项目进村”过程中混混进入及其力量彰显,昭示着国家与乡村社会连接纽带的调整和失序.新形势下如何理顺国家、乡村治理组织和村庄社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实现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制度化渗透,成为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着力点.
混混、项目进村、国家与社会关系
本研究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公关项目“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14JZD030、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项目制实践对农村基层治理的影响研究”15CSH023、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农村涉农项目实践与乡村治理机制研究”2662014BQ072的阶段性成果.
2016-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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