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合谋视角下的混混治村及后果——基于中部G村“示范点”的调查
乡村合谋是理解乡村混混治村的新视角.当创建示范点这类中心工作迫使乡镇行政介入村庄秩序时,孱弱的乡镇倾向于引入乡村混混,这与乡村混混攫取村级权力的逐利动机不谋而合.混混在治村过程中,通过治理村内暴力和建构权力的利益网络,建立起以私人暴力为底色的“威权秩序”.最后混混与地方政府“共谋经营”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和村庄资源,形成新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一新乡村利益共同体成为了导致基层治理内卷化的机制.
乡村混混、威权秩序、经营村庄、新乡村利益共同体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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