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83/j.cnki.issn1004-3780.2019.03.008
场域-惯习理论:青少年犯罪成因的新视角
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围绕场域、惯习、资本三者的互构关系形成理论建构,青少年犯罪也是青少年所处场域、惯习型塑、资本积累三者共变中行动者偏差策略选择的结果,因此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与青少年犯罪存有深刻的逻辑契合.基于布迪厄场域理论视角,着眼于青少年所处的多重关系构型,通过对“云南大学马加爵案”“湖南邵东少年杀师事件”“黑龙江肇东少女弑母案件”“药家鑫案”的逻辑分析,深刻阐释青少年所处的学校场域、家庭场域、社区场域及这些场域联动下的青少年犯罪成因机制,最终发现场域与资本的互动构成了场域的竞争机制和场域参与者的权力大小、位置高低等差别.这种场域中层级化的区分必定会给场域之中的青少年以竞争压力,位置低的青少年受到倾轧,位置高的则会面对自己权威被侵犯的境况,两者造成的压力在长期的积累和得不到疏解的情况下,场域与惯习的互构会引导着青少年主动选择极端手段进行发泄,青少年犯罪便由此产生.
布迪厄、场域、惯习、青少年犯罪
C913.5(社会学)
2018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会重点课题“中国青少年犯罪的理论阐释1979-2018”2018A02的研究成果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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