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780.2004.04.016
父母惩戒权的悖论——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视角
父母惩戒权乃父母对于子女之身体上或精神上予以痛苦,使其改过迁善为目的的权利.一方面通过父母惩戒权的行使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其社会学、心理学基础.另一方面父母惩戒权极易异化为体罚教育权,非但无益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推波助澜之势.所以基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考虑,父母惩戒权的行使必须以教育为目的;要有足够的惩戒或教育理由来发动;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来行使.
父母惩戒权、悖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C913(社会学)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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