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389.2018.03.025
论“送戏下乡”对安徽省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工业化进程,传统戏曲文化传承乏力;地方剧团经营困顿;受众锐减,戏曲类“非遗”传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目前“非遗”保护的措施主要依托数字化建设.就戏曲文化而言,数字化建设并不是传统戏曲传承与创新的有效途径.有鉴于此,政府适时推出文化惠民政策——“送戏下乡”.通过政府买单,充分地调动了地方剧团的能动性和创新活力.戏曲文化传承的地域文化属性与民众的文化需求结合也日趋紧密.由此政府的文化建设职能,戏曲类非遗的传承保护,地方剧团的运营发展,群众的文化需求达到了多方共赢.“送戏下乡”彻底盘活了戏曲类“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系统.
送戏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剧团、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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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825(中国戏剧艺术)
201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安徽省地方剧团送戏下乡研究”SK2015A496
2018-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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