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389.2003.04.004
关于死刑复核权的思考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后,仍规定了死刑复核程序.但从1954年执行至今,部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经历了"下放"-"收回"-"再下放"的过程.部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下放后,已越来越现出有于公正与效率和程序公正的情形.建议取消授授权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死刑复核权、授权复核、公正与效率、程序公正、巡回复核法庭
D915(法学各部门)
2005-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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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