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56.2013.07.067
护理组长负责制在血液净化中心中的应用及效果观察
目的:探讨护理组长责任制在血液净化中心中的应用及临床效果.方法:由从事多年透析工作的高年资主管护师提出申请,上报科室及护理部审核通过后上岗,通过任期考评,聘任为护理组长,履行组长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观察实施前后护理质量和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评分情况.结果:实施后护理质量和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明显优于实施前(P<0.01).结论:实施护理组长负责制后,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有效避免和杜绝护理缺陷,确保患者透析安全,调动了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改善护患关系,提高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
责任制、血液净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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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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