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56.2005.22.130
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构成与抗辩
@@ 国务院新近发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即"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为我们研究探索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构成和抗辩事由提供了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事故责任、构成、医疗卫生管理、重新界定、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活动、行政法规、人身损害、抗辩事由、护理规范、法律依据、部门规章、国务院、诊疗、患者、过失、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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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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