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反思静态刑法解释观

引用
静态刑法解释观的特点是理念保守、固守文义、过度追求立法原意,由此导致刑法解释方法的不当选择与刑法解释限度的狭隘把握,也使得刑法未能适时回应当下社会的流变,损伤了应有的规范机能。静态刑法解释观存在无法适应从传统到现代之变迁的局限,消解不了网络时代犯罪新样态的视域盲区,在追诉时效、刑民交错、公共卫生、刑法体系反思等细域也渐渐步入绝境,以致刑法面临功能限缩的尴尬处境。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化坚持不应扼杀刑法对社会生活的适应性,过度消极过度稳定实质是过度保守,既不能有效形塑新的行为规则,也矮化了刑法在社会调控架构体系中的本来角色。社会宏观格局的变迁全面波及犯罪的微观样式呈现,以进化论视角而不是静止视角审视犯罪,调整、改变以传统社会为背景建构起来的理论叙事话语已无可争辩,动态刑法解释观是最终的逻辑归结与价值选择。

刑法解释、静态刑法解释观、动态刑法解释观、网络犯罪

D914(法学各部门)

202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2页

84-10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