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态度论道德学说——兼论孟荀道德观的整合
荀子的道德理论是建立在“性恶”,但能对善恶作出“善善恶恶之应”这一人性结构基础上的态度论道德学说。人处在事实上“性恶”而在态度上又不愿意“恶”的困境中。当“善善恶恶”的态度加之于自己,一个本性恶而又喜好善、厌恶恶的人,就可能针对自己发动“化性起伪”的学习和修养。当“善善恶恶”的态度加之于他人和事物,就会见善则支持、欢迎、鼓励,遇恶则反对、抵制、惩罚,如此产生人的道德行为。道德是自我要求自己“心之所可中理”“正理平治”而“无强”的自由道德。通过学习修养培养出“为其人以处之”并自我认同的道德人格,并在此道德人格上面对世界“能定(道德立场)能应(道德反应)”,是荀子道德修养的主要目标。最后,在孟子“可欲之谓善”的合目的性及其“达可行于天下而可行之”的合普遍性两层善观念下,若把个体自利视为“私善”,进入社会而与他人之“私善”发生冲突后,须有“心之所可中理”的普遍有效性和“正理平治”之“兼善”的社会性道德观,我们就能整合孟荀道德理论,使其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荀子、人性结构论、态度论道德、道德自由
B222.6(先秦哲学(~前220年))
2022-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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