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主体模式下汽车召回业务开展模式研究
针对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等发展形势下产业链分工进一步细化的特点,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申请准入;同时工信部鼓励汽车集团化管理改革,简化集团下属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允许具有相同生产资质的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相互代工.>>详细针对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等发展形势下产业链分工进一步细化的特点,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申请准入;同时工信部鼓励汽车集团化管理改革,简化集团下属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允许具有相同生产资质的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相互代工.
主体模式、开展模式、汽车召回、业务开展、集团成员企业、产业链分工、汽车产业、发展形势、集团化管理、企业准入
T(工业技术)
2022-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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