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法规制冒名顶替体检之必要
近年来,冒名顶替体检现象层出不穷,已呈愈演愈烈趋势."应检者"寻找"枪手"的目的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获得入职资格,如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军前的体检;有的是为了办理大城市入户的需要,如入户深圳、杭州等大城市时需要提供申请者的体检情况;有的是为了应付公司每年一次的体检需要,体检不合格会被调离单位...>>详细近年来,冒名顶替体检现象层出不穷,已呈愈演愈烈趋势."应检者"寻找"枪手"的目的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获得入职资格,如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军前的体检;有的是为了办理大城市入户的需要,如入户深圳、杭州等大城市时需要提供申请者的体检情况;有的是为了应付公司每年一次的体检需要,体检不合格会被调离单位或岗位;有的是为了异地开展整形手术的需要,如A地的医生到B地进行美容手术,B地门诊机构需要医生出具体检合格证明,等等.
行政法规制、大城市、整形手术、事业单位、入职资格、美容手术、公务员、不合格、有的是、门诊机构
D922.14(中国法律)
2022-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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