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直接侵权认定中的"用户感知"因素——从复制权到信息网络传播权
现有研究将"用户感知"视为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专属话题,但实际上用户感知在著作权各种权能的直接侵权认定中一直发挥着关键作用.以复制权侵权判定为例,我国法上对"受众关于相似性感知和欣赏体验"的关心,以及比较法上的"非专业公众测试""非专业听众测试""普通观察者测试""普通人测试"和"更细心的观察者...>>详细现有研究将"用户感知"视为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专属话题,但实际上用户感知在著作权各种权能的直接侵权认定中一直发挥着关键作用.以复制权侵权判定为例,我国法上对"受众关于相似性感知和欣赏体验"的关心,以及比较法上的"非专业公众测试""非专业听众测试""普通观察者测试""普通人测试"和"更细心的观察者测试"等,本质上都是对用户感知的考查.在直接侵权认定中考虑用户感知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因为这种做法体现了排他权范围与作品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的联系.认识到用户感知的重要性有助于优化各项权能的解释论框架,尤其有助于解决以深层链接为焦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边界之争."服务器标准"排斥"用户感知"而将直接侵权判断建立在纯粹的技术细节分析之上,有违支配各种权能边界的共同原则,不值得提倡.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应当与其他权能保持一致,在重视"用户感知"的基础上辅以"专家判断".
信息网络传播权、公开传播权、复制权、用户感知、实质相似
D(政治、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13
2022-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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