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网络直播画面著作权的认定及归属

引用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与信息化推进的趋势下,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出现。在带来机遇的同时,网络直播行业也给著作权领域带来挑战,其著作权的认定也存在不少争议。故以争议最多的三种直播类型为例,论述网络直播画面的著作权认定与权利归属问题。网络直播画面属于作品,具体而言,可以将其认定为视听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其权利归属,因直播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网络直播画面、著作权、复制、独创性、权利归属

D913(法学各部门)

2023-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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