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亲子关系的跨国承认:欧洲经验与中国法上的选择
由于不同国家在代孕问题上的立场不同,导致"生育旅行"现象的出现和"跛脚"代孕亲子关系的产生.在代孕亲子关系的跨国承认问题上,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的权利之解释,凸显了委托父母与代孕儿童之间存在基因联系的重要性.这种立场也促成了缔约国基于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权及保护儿童最佳利益之需...>>详细由于不同国家在代孕问题上的立场不同,导致"生育旅行"现象的出现和"跛脚"代孕亲子关系的产生.在代孕亲子关系的跨国承认问题上,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的权利之解释,凸显了委托父母与代孕儿童之间存在基因联系的重要性.这种立场也促成了缔约国基于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权及保护儿童最佳利益之需,积极承认跨国代孕亲子关系在本国的效力.一国对跨国代孕亲子关系承认问题的立场,本质上涉及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与公共秩序的维护之间的适当平衡.既要降低人和家庭在跨国迁移中产生的法律障碍,也要回应一国维护其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的诉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文化和价值多元化国际社会中的平衡性法律秩序.我国应贯彻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以基因联系为标准分别采取跨国承认与快速收养程序的方式,保障代孕亲子关系的跨国稳定性.
代孕亲子关系、跨国承认、基因联系、儿童最佳利益、公共秩序
D(政治、法律)
2022-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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