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事故作用机理及有效性评价
政府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管机构,分析政府监管模式对事故的作用机理,并对监管模式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是创新政府监管机制的重要基础.依据中国31个地区2018年至2019年的安全生产监管数据所揭示的规律,文章提炼出中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严控准入、政策规制、以罚促管、隐患排查和安全考评五种基本...>>详细政府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管机构,分析政府监管模式对事故的作用机理,并对监管模式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是创新政府监管机制的重要基础.依据中国31个地区2018年至2019年的安全生产监管数据所揭示的规律,文章提炼出中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严控准入、政策规制、以罚促管、隐患排查和安全考评五种基本模式.采用结果导向的监管模式有效性分析框架,基于客观的事故统计数据和1421条事故记录,文章分析了不同的监管模式下事故致因的特征,揭示了监管模式对事故的作用机理.根据不同监管模式下的事故率、死亡率和事故严重程度,评价了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有效性.研究结果有助于实现政府治理模式从"行为-结果"向"目标-行为"转变.结果导向的分析框架突破了成本效益分析的局限性,为监管有效性评价提供了新方法.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监管模式、作用机理、监管有效性
D035(国家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673260
2022-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