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字能力:数字革命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建设
国家治理能力主要由国家秩序能力、国家赋权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构成。数字革命对于包括数字秩序能力、数字赋权能力与数字创新能力在内的国家数字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自主性和嵌入性的评价体系,国家数字能力可区分为双强平衡型、国家强力型、社会灵活型、双重脆弱型四种类型。当前,加强国家数字能力建设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中国的国家数字能力表现出社会灵活型的特征,主要通过平台型企业的委托治理以及激发社会大众的数字参与来实现数字领域的治理目标,因此也面临委托治理的危机。朝向双强平衡型的国家数字能力建设,要注重自主性与嵌入性的动态平衡。
国家数字能力、创新能力、赋权、自主性
C(社会科学总论)
202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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