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
孔祥俊在《法学评论》2022年第1期撰文指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是指在总体执法态度和方法路径上的必要、适度、克制和非冒进的适用姿态.反垄断法执行的理想状态是不枉不纵、恰如其分和精准定位,但这种目标只可尽量接近而又难以企及,因而只能在总体执法效果上退而求其次.由于市场认知的困难性以及市场强大的自...>>详细孔祥俊在《法学评论》2022年第1期撰文指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是指在总体执法态度和方法路径上的必要、适度、克制和非冒进的适用姿态.反垄断法执行的理想状态是不枉不纵、恰如其分和精准定位,但这种目标只可尽量接近而又难以企及,因而只能在总体执法效果上退而求其次.由于市场认知的困难性以及市场强大的自愈能力,在次优效果的追求中总体上可以采取必要的"宁纵不枉"的谦抑执法观,以尽量减少错误成本.反垄断法是经济与法律的结合体,经常以经济学分析为体,以法律方法为用,其谦抑性需要进行方法论上的贯彻.
法律方法、经济学分析、反垄断法执行、不枉不纵、方法路径、精准定位、市场认知、困难性、理想状态、自愈能力
D922.294(中国法律)
2022-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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