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尊严观的逻辑进路
尊严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根本特质,以密尔幸福理论为核心和康德义务理论为基础的西方社会传统尊严观,或将尊严看作人的生物本能,或将尊严纳入绝对理性的桎梏,它们最终走入虚无论与神秘论的尊严解释模式.马克思扬弃了西方社会传统尊严理论,在三个层面明确规定了人的尊严的建立基础是现实社会的人,而且明确了人的尊严的实现途径是自由劳动,并且进一步指出入的尊严的衡量尺度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尊严观的理论建构,实现了对西方传统尊严理论的价值超越,破除了局限于抽象认识的桎梏,勾画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尊严实现的美好图景,摆脱了局限于主观感知的窠臼,明确人的尊严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主动追求的“类”本质.
马克思、尊严观、逻辑进路
广东省教育厅“儒学道德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15GXJK145
2017-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