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的经济学解释——兼评《旅游法》
“零负团费”是我国旅游业高速发展过程中的特有现象,直接影响到旅游产业的商业模式和旅游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在用伯川德模型分析“零负团费”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在市场结构不发生变化的环境下,仅仅依靠《旅游法》对“零负团费”治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并进一步指出治理“零负团费”还需要相应的鼓励旅游集团发展、产品创新、提高进入壁垒等产业政策的配合.
零负团费、伯川德模型、旅游法
2015年度全国旅游青年专家项目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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