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范式转换中的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政府主导及其限度分析
考察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不难发现,政府主导只有契合社会发展的需求,才能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当前,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这就意味着必须转变以往经济导向的社会治理范式,对政府职能做出相应的调整,通过优化政府宏观主导、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强化政府资金支持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等路径,积极探索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政府主导方式,同时合理界定政府主导的必要限度,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规范有序、公平均衡的政治保障。
社会治理范式、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化
C93(管理学)
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