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的批判与生成——对以波斯纳为代表的现代主流法经济学的反思
源于20世纪中期的法经济是一门在国际社会科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科,它的勃兴为现实中的法律现象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思路和分析方法,极大推动了法学研究的实证化过程.然而,任何一门学科和理论都不是完美的,法经济学的立论前提、理论核心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限度等同样存在诸多需完善之处.因此,对该理论进行科学、理性的总结与批判是非常必要的.真理越辩越明.反思和批判绝不会阻碍理论的发展,它将更进一步地强化法经济学的理论创设.
法经济学、现代主流法经济学派、理论创设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