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调解的正当性探论
以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为前提,能够使再审程序达成调解与纠错功能的协调.再审调解有助于达成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法院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中的地位.目前导致民事再审调解率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根据再审调解的特质,在再审程序的较早阶段组织调解,彰显当事人在再审调解中的程序主体地位,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再审调解,更好地发挥再审调解对维持司法秩序与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民事再审、法院调解、正当性
DF72(诉讼法)
天津市社会科学基金TJ05-FX003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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