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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前期中央司法复审体制的演变及运作

引用
宋初在恢复唐、五代刑部、大理寺职能的基础上创立了审刑院制度,从而建立了专门复审全国上奏之疑难案件的中央司法复审体制.这一体制形成于宋初两朝,终结于神宗时的”元丰改制”.以审刑院为核心是这一时期中央司法复审体制的最大特点,它对北宋前期的皇、相权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北宋前期、审刑院、中央司法复审体制

K24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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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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