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应有法律规则公民权益必须依法保护——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界定了网络诽谤等行为罪与罚的标尺,统一了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标准,同时让人们认识到网络空间依法守规,公民权利才有保障.《解释》一出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热烈回应.本刊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请他解读有关热点问题.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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