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14.02.012
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十八大报告在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是历史上首次在党的政治报告中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协商民主、理论创新、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发展道路、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政权机关、重要渠道、政治报告、政协组织、人民民主、民主协商、工作机制、制度化、中国、协作、团体、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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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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