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02.07.004
诚实信用与现代法制
@@ 诚实信用是一个极具弹性的原则,其本意是指自觉按照市场制度中的互惠性原则办事.
在订立合同时诚实行事,不欺不霸;在订立合同后,重信用、守合同.诚实信用不仅仅是日常生活中个人的品行标准,而且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市场经济国家民商法律的一般原则,在我国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合同法>均将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而确定下来.
诚实信用、现代法制、Different、合同法、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原则、市场制度、日常生活、民商法律、民法通则、基本原则、性原则、互惠、弹性、标准
D92;D91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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