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法学家的命运(二)——维辛斯基非同寻常的一生
在我国法学界,安·杨·维辛斯基(AHлpeй ЯHyapbeBичBbIшиHCKий,1883-1954)的名字可谓尽人皆知.曾几何时,国人言法学必称维氏.他的关于法的定义,至今仍然构成我国法学理论的基本精神.与20世纪30-50年代中期以前的苏联法学界一样,中国的法学界充分肯定维氏对于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贡献的意义,以其学说作为官方的法律意识形态,但与苏联不同的是,中国法学界对其理论没有进行在此之后的一系列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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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DF0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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