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效性的界定——兼论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效力乃是实在法之本质特征”①.但“法律为什么有效、以何种方式有效?”是法哲学的一个迄今尚未解决的难题.对此,考夫曼教授曾指出:“法律哲学的基本问题在于,如何由命令、符合经验的应然骄横,即使是一个……最高掌权者、事实拘束力的规范,成为一个真正的应然,亦即成为全然不同的事物.……了解此难题,意味已洞察法律哲学的整体结构.”②因而,法律有效性乃法理学的核心概念.
法律有效性、界定、哈贝马斯、法律哲学、国家强制力、整体结构、基本问题、社会规范、核心概念、本质特征、掌权者、考夫曼、拘束力、法哲学、法理学、效力、命令、经验、教授、洞察
D90;D92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4页
317-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