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继续有效"决议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连续性构造——以全国人大常委会1979年决议为中心的探讨

引用
《关于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是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79年通过的一个决议,由彭真同志主持起草.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措施,这一决议宣告新中国成立后的前十七年的法律"继续有效",助推解决了当时面临的无法可依的问题,并且确认了社会主义法制在前十七年和新时期之间的连续性.梳理我国法制建设历史上三个有关法律效力问题的决议,1949年《共同纲领》第十七条是彻底的破旧立新,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在我国的历史起点,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确认了第一部宪法通过之前和之后的法制连续性,而1979年决议连同前面的两次决议,虽然就此前法律效力所作决议在实体上各有不同,但三次决议叠加在一起,以权威的方式构建了社会主义法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连续.这一连续性并非空洞、均质的,而是内含不同发展阶段,以进步为历史主流,同时也经历过短时期挫折的复杂实践.

彭真、人大决议、立法、连续性

16

D923.6;F276.3;G40-092.7

202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41-5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16

2022,1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