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刑法因果关系论考察

引用
关于刑法因果关系,我国学界大致上形成了"归因+归责"的两阶层论的判断路径.这是在总结借鉴了国外的假定消除条件说、逻辑条件说、合法则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论、客观归责论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所做的有益尝试.在德、日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之下,对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采用上述方式,有其逻辑上的必要.但在我国通说将刑法因果关系定义为"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的前提下,没有这种必要.因果关系的认定,在实务中成问题的是,在危害行为之后有介入因素,危害结果到底应当归属于危害行为还是介入因素的场合.如果说刑法因果关系的起点是"危害行为",则只要基于因果关系同一性原理,客观地判断危害结果到底是危害行为还是介入因素的另一种存在状态,从而确定其是否是前面的危害行为当中所具有的侵害法益危险的现实化即可.

刑法因果关系、规范判断、事实判断、因果关系同一性原理

16

D914;R751.05;F239.47

2022-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12-13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16

2022,1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