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内海事公法和私法的分隔与聚合
在全球视野内,海事公法和私法经历了合一、离散和相对聚合的几个阶段.古时实行的公法与私法合一的粗犷模式虽然适应了当时的生产方式和航运经济基础,但毕竟不具科学性;现代条件下实行的公、私法分立的模式固然实现了法的调整具体化,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制度之间的不衔接.近年来,因应海洋事务和海运活动的新变化,海事公法和私法在一定程度上又呈现交叉和聚合的态势.基于这种新变化,在海事法的研究中似应倡导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相结合的理念,采取"领域法学"和"部门法学"相结合的方法,在遵循部门法分工的基础上,促进海事公法和私法制度的有机协调.
海事公法;海事私法;离散;聚合;领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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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研究"15ZDB178
2021-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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