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的统一实施——理论辩正与实证分析
在后民法典时代,中国民法典的统一实施成为公认的司法目标.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在适用中可能面临着大量的分散解释、另类解释和异常解释.其中,"分散解释"意指各地法院对同一法律作出园地而异的解释;"另类解释"意指法院在个案中基于法律以外的考虑,作出与法律文义背离的解释;"异常解释"意指个别法官由主观因素所引发的法律误用.欲评估民法典统一实施的真实困难,有必要求助过往法律变迁的实证经验.通过使用大数据、文字探勘和回归分析技术对《物权法》生效后适用情况的梳理,数万笔物权案件中的另类解释得以呈现:在《担保法》和《物权法》相互冲突的情形下,法院为保护债务人而援引《担保法》而非《物权法》;在物权法定原则下,法院依然承认典权是物权.民法典的异常解释有待矫正,但另类解释和分散解释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故此,立法者应为司法容留空间,司法者亦应辩证看待"法律统一实施",适当采取个案式的、渐进的司法统一道路,而非集中性的司法解释或不加区分的类案类判.
民法典;法律实施;异常解释;分散解释;另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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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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