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强行性规范对个人信息处理进行全方位、动态性的调整.除了自然人之间因个人、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之外,所有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范对象.告知同意规则是确定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合法性的原则,即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否则都应遵循.告知同意规则并非民事责任的减责或免责事由,适用要受到其他规则与原则的限制.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敏感信息与民法典中的私密信息并不矛盾冲突,二者具有不同的规范目的和功能.原则上应当禁止处理敏感的个人信息,除非为了保护更高位阶法益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特别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民法典、告知同意、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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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TP393.08;TN929.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6
2021-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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