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行为的整体性判断与时间过当概念之倡导
传统的刑法理论将防卫人连续性的反击行为以侵害停止而予以隔断,将逾越防卫时间节点的反击行为直接认定为事后防卫.过于机械的防卫时间认定,导致防卫人动辄被判处重刑.近年来,理论与实务界尝试通过所谓紧密连续性的一体判断将事后反击行为直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由于偏离教义学解释个案、追求正义的规范路径,同一案件,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前后认定突兀而充满着变数与争议.时间过当概念,将防卫人部分逾越正当防卫时间界限的反击认定为过当行为,进而适用防卫过当的规定,从而平抑了防卫时间的精确性与防卫人难于把握性之间的紧张关系.无论是从贯彻向防卫人适度倾斜的刑事政策,还是兼顾防卫人与不法侵害者利益的平衡,时间过当能够得到证立.时间过当虽然是一个外来概念,但其对防卫案件所做的精致分析,是对传统刑法理论中防卫时间性认定的一种纠偏,为处理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反击行为提供了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成为我国司法处理防卫案件的一个基础性概念.
正当防卫、时间过当、量的过当、防卫过当、事后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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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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