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的私法保护
规范解释与概念分析是不同逻辑层面的法学方法论.前者用以确定研究客体在实定法中的法律效果,后者则服务于研究客体在理论层面的体系化构建.我国围绕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展开的既有研究,无论是在规范解释还是在概念分析层面均存在错漏与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澄清和完善.对我国现行实定法进行规范解释,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应是不具有对世效果的相对权;从规范、学说、司法裁判的角度进行概念分析,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乃是大陆法系法秩序中家宅权在私法领域内的运用体现.基于概念分析可归纳出对私法家宅权进行保护的不同模式,这些保护模式可为我国针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以及未来的法律修订提供启示.
体育赛事转播权、私法家宅权、《德国著作权法》、体育产业市场化、《体育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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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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