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证据及其补救规则的适用
当前对于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基于法律效力的划分”及“基于排除基点的划分”两大误区;而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区别的关键点应在于违法程度的轻重,区分结果影响到关于二者证据能力的判断.本研究对网上公布的1401份与瑕疵证据有关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实证观察:从总体情况来看,瑕疵证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基本覆盖了所有的证据种类,补救成功的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瑕疵情形与法律文本规定有所出入,法院对于补救方法的阐述说理明显不足.此外,还存在着瑕疵补救的扩大化适用、诉讼证据补强规则的异化及部分证据补救规则空缺等问题.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观察,完善瑕疵证据补救规则可从明确界定标准、细化补救方法、强化裁判说理三方面着手.
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实证分析、瑕疵情形、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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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刑事庭审的中国问题;出路》
202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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