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法中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
作为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在破产法的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破产法中没有确立该原则,进而导致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缺乏内在精神,破产司法实践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本文认为该原则应在我国立法中确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作为法院审理、管理人履职都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优先于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具有更广泛的内涵和外延.
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立法、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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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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