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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人工智能在中国运用前景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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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界的运用方兴未艾,开始初步形成了信息的电子数据化、办案辅助系统的智能化、实体裁判的预测与监督系统以及统一、电子化的证据标准等法律人工智能形式.然而,法律人工智能存在一定的现实困境.从数据层面看,当下的法律数据不充分、不真实、不客观且结构化不足.从算法层面看,法律人工智能所使用的算法隐秘且低效.从人才层面看,法律界、人工智能界互有疏离、隔阂.未来,我们应认识到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运用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在明确法律人工智能应定位于辅助角色的同时,在技术层面上改进算法并培养法学与计算机科学知识相融合的人才.

法律人工智能、法律数据、算法、深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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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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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280

11-559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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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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