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政策研究
法政策是对利益冲突人群不同价值的政策选择,包括实质意义上和法技术形式意义上的选择.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政策出发点是对交易安全的强化保护,从而保护相应的社会公共利益.立法者在制定制度时应紧紧把握这一政策出发点.取得人利益保护与交易安全保护具有同向性,前者是后者的反射利益.对原权利人利益的保护是对交易安全利益保护的辅助性平衡.原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国家责任之间的关系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外围关系.法政策考量应成为立法的基本思维方法.
不动产、善意取得、法政策、利益衡量、公示与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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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D9
2017-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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