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丁规范论研究:本体论考察
宾丁的规范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命题:作为命令的规范是存在的,它具有法的性质;规范是独立的法律规定,从概念上先于刑法条文而存在,并从刑法条文的第一部分推导出来;规范体现了统治权,以命令或者禁令的形式对人提出行为要求,从而避免对法秩序的不利后果.从宾丁意义上的规范和刑法规定的关系中可以看出,刑法条文并非命令,而是规定国家刑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宾丁规范论基础上的犯罪是指对规范的违反,但他的犯罪观并非纯粹形式主义的,而是在形式的犯罪定义内蕴含了实质的法益考量.宾丁持有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但是从规范论中产生的质疑表明他不是纯粹的实证主义者.
规范、命令、刑法规定、犯罪、实证主义
C0 ;D91
2017-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