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兼论民事主体的法典化
民法总则应符合现代法制的逻辑思维,更应反映私法自治的基本价值.本文探讨法人概念的特征和类型,并针对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首先鉴于法人概念的复杂性,本文认同民法总则草案于法人规定外新增“非法人组织;但主张未来管制宜于“限制”及“自由”间求取平衡.其次,草案将法人区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法人,具有“价值理念的失衡”、“营利认定的困难”、“管制分类的混淆”等缺点,并不妥当.解决之道可依循传统社团财团法人分类,或仿效荷兰缓和二元分类改采多元分类,以彰显以人为本的价值.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社团、财团
D91;F83
2017-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