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6.04.001
隐名的指导案例——以“指导案例1号”为例的分析
通过对1号指导案例公布后“2011年12月20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二审审结且判决书全文中含“跳单”二字的64个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研究,本文认为存在着隐名的指导案例之现象,即法官参考了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却不提及“指导案例”一词.此种现象意味着就指导案例来说,不论拘束力的类型是什么,所要发生拘束力的是具有抽象规则性质的裁判要点,而不是所谓的“判例”,1号指导案例之公布也实现了“同案同判”的功能.从1号指导案例发挥作用的方式来看,其功能更类似于附带案情的较具体的法条,有单条司法解释的特点,就此,判例法的类推和区别技术是不必要的.未来案例指导制度之建设或许应当考虑既有司法实践显现的这一特点.
指导案例、隐名、跳单、区别技术
D92;D9
2016-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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