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6.03.013
汉语法学的内在理路与外在场景
汉语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中国传统法学和以日本法学、欧美法学、苏联法学为主的西方法学在中国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汲取传统中国法学的精华,又对于西方舶来的现代法学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力争在古今中西的交汇点谋求法学的创造性转换.汉语法学以历史主义为旗帜,站在文化中国的立场,在文化、理论、技术三个层面上研究中国问题,以期为现代中国的转型和国家现代化的底定提供法学上的思考.
汉语法学、历史主义、天理人情、王道
DF0;K24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8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