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6.03.006
论《税收征管法》的修改
为回应国情世情之深刻变迁,适应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以及未来税制改革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应旨归行政法平衡论,实现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的程序化和法典化,将现代税收管理的核心理念诸如信赖合作、诚信推定、权益保护、实质课税等上升为税收行政法律原则,其篇章结构需要按照原则明确、主体清晰、结构再造、征纳平衡、久历考验和未雨绸缪等思路重新谋划布局,使之成为纳税人权益保护之法、纳税服务之法和信赖合作之法.为此,《税收征管法》就有了统领和灵魂,总则和分则之间就有了逻辑联系.
征管法修订、核心原则、主体明确、结构再造、征纳平衡
D92;F81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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