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5.01.002
中国行政法(释义)学的本土生成——以“行政行为”概念为中心的考察
我国行政法(释义)学的三十年发展及其本土化过程,还未得到过充分研究.本文以居于行政法释义学核心的“行政行为”概念为中心,在学说—立法—裁判的互动中对此加以考察.对“行政行为”概念的源流、解释及其功能变迁研究显示,行政法学的一部分内容源自民国和外国行政法学概念与体系,并影响了立法.对立法的适用和解释形成判例,从而使学说落地生根.对判例中适用和解释行政法的梳理、归纳和反思,又促成行政法学的反思和不断更新,在主要基于逻辑推演和移植的学说中,构筑了本土化的释义学体系.面对行政的多样形态和多重问题,行政行为释义学需要,也能够导入过程观念和结构观念,以承载合法性与合目的性控制功能.
行政行为、法律概念、行政诉讼、判例研究、法释义学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建设项目A-3101-14-1322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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