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4.06.009
劳动者忠实义务论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之人身性与继续性特征的要求,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承担以服从、注意、保密、增进利益等为主要内容的忠实义务.准确界定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内涵,应当综合考虑本义务的目标、主体、内容、渊源等要素.忠实义务属于劳动者附随义务范畴,具有明显的道德属性和社会法属性.对于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内容,宜采用“二分法”(即将其区分为不作为义务和作为义务)的分类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该义务之完整的内容谱系.在确定劳动者忠实义务的理论和法律边界时,需要理顺诸如内外关系、私益与公益关系、多个忠实义务并存时的相互分配关系等几对重要的关系.追究劳动者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责任,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基于劳方责任的综合性特点,用人单位一方可以通过多种法律路径获得相应的权利救济.
劳动者忠实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附随义务、“二分法”、法律后果
DF3;D9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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