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4.06.002
中国民法典的生活世界、价值体系与立法表达
民法典编纂的法哲学基础有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两种,但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并非楚河汉界.我国民法典要回应民众生活的需要,重点是体察并护持民众的人文世界与价值观念,同时通过体系化作业,最大限度获取法典的体系收益.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核心,并尽可能兼顾正德、维和、厚生和利用四大传统价值.立法技术上应坚持民法的原则法地位,通过引致等方式接入公法与特别民法.民法典可借鉴晚近欧陆的弹性体制立法模式,明确法官自由裁量时应斟酌的因素,并引入习惯与学说作为补充法源,以使民法与社会生活同步.
民法典、自然法学、历史法学、法律渊源、私法自治
D92;D91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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