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3.06.007
司法判例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
司法判例的含义可以从既定判决和相关性判决、影响性判例和规范性判例这样两组四个概念来把握.理解司法判例的关键在于既定判决与后续裁判的相关性,以及由此生发的对后续裁判的作用;构建司法判例制度的关键则在于借助司法惯习或/和成文规定使司法判例的作用具有合理有效的规范形态,涉及以司法判例的作用为聚焦点对司法判例制度的意义、含义和运作机理的理论阐说.有必要特别重视这样的理论阐说,审视、思考和改进当下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认识和实践.
司法判例、司法判例制度、同案同判、裁判规则、案例指导制度
7
D99;D91
本文属于何家弘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司法判例制度研究”10JZD0030
201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91-109